公告日期:2020-03-26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0-009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继续延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丹化科技”)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实业”)、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盛虹石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将构成重组上市。2019年6月1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2019年9月2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2019年12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2019年12月24日,上市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2020年1月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2020年1月4日发布相关公告。2020年1月20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0年1月21日发布相关公告。2020年2月25日,上市公司发布《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2020年3月11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0年3月12日发布相关公告。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上市公司无法如期完成加审工作,2020年2月25日发布《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本次重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至为2020年3月31日。1、本公司经营主体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及江苏省丹阳市,重组标的斯尔邦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受疫情影响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各机构按照国家部署,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因此本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结账流程受到影响,向各中介机构提供尽调资料的速度相比预期有所延迟。虽然中介机构已尽早启动了加审工作,远程核查和办公未因此中断,但受到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快递、邮政、银行、交通等部分社会基础服务机构工作受限,中介机构加审涉及的尽调工作未能如期完成。2、近日,在各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下,公司及标的公司下属大部分企业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各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在积极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到前期疫情影响,工作进度仍然存在被延期的情况。3、本次加审工作人员涉及江苏、安徽、山东、四川等多地人员,前期对于人员离开当地,以及新到达地均有严格的审查及隔离要求,现场工作受限。目前各机构工作人员在满足当地防疫要求情况下,开始逐步恢复现场工作,后续将积极推进加审工作进程。根据202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据此,公司特申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3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在申请本次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后,将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积极推动相关加审工作,后续将不再申请财务……[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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